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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执行期间应遵守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07 23:43:18作者:

管制执行期间应遵守哪些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管制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需要按照管制执行单位的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和生活,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活动,如果需要离开,则需要向执行机关申请通过后方可进行。

另外,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

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公安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