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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刑事责任规定是怎么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07 23:16:25作者:

拘役刑事责任规定是怎么样的?

拘役刑事责任规定是拘役是剥夺犯罪人员短期人身自由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劳动改造的方式,拘役的情绪通常情况下它最短是不能够少一个月,但是最长也不能够超过6个月的时间的。

一、拘役刑事责任规定是怎么样的?

拘役刑事责任规定是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管制: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

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二、附加刑的规定是什么?

1、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有两种情形: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严重、必须要判处管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判处罚金。对犯罪分子判处罚的金额,刑法分则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如若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2、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三章第七节各该条之规定,该附加刑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若独立适用则应当依照《刑法》分则的规定。同时,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除此之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被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与主刑执行期间。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拘役对于犯罪人员的处罚力度相对来说是比较轻微的,他仅仅是对于犯罪人员的人身自由所作出的一种短暂性的限制,一般情况下都不能够超过6个月的,它主要是适用于罪行比较轻微的犯罪人员。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