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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刑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3-08-07 23:14:40作者:

信用卡诈骗刑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2、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折抵相应刑期。

我国所有的案件在侦办的时候,都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侦办时间和刑拘时间。所以,在侦办信用卡诈骗案件的时候也是如此,当案件侦破以后,肯定要对当事人和案件相关的人进行刑拘。但是,刑拘也是有时间要求的。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信用卡诈骗刑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信用卡诈骗刑拘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上一般会写到“我局已于x年x月x日x时将涉嫌xx罪的xx刑事拘留”。既然《拘留通知书》注明了拘留开始于x时,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

(二)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羁押期不会因假期的原因而延长,体现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同理,将执行拘留的首日计算在拘留期限内,更有利于体现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三)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刑期时能够更加准确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折抵相应刑期。在计算先行羁押的日期时,是从执行羁押的当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期间既然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也应当理解为从执行拘留的某日某时起算。

二、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何进行?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二)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四)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可以看出,在侦办信用卡诈骗案件的时候,当行为人被刑拘以后,我国执法机关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并且执法机关在行驶刑拘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好各个时间段,毕竟我国的刑法中,对于任何刑事案件的刑拘时间都是有严格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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