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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非法集资坐牢后还钱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23:03:23作者:

在我国非法集资坐牢后还钱吗

非法集资,行为人被判处刑罚以后,需要赔偿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由于表现形式多样化,尽管我国加强了对非法集资的打击,但是在生活当中,还是有一部分人对这一违法活动没有提起足够的警惕性,致使自己的金钱被犯罪分子骗取。当执法机关侦办案件以后,想必当事人最关心的就是在我国非法集资坐牢后还钱吗?小编将针对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在我国非法集资坐牢后还钱吗 ?

会组织清退。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二、非法集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巨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非法集资罪的行为表现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集资后携带集资款潜逃的;

未将集资款按约定用途使用,而是擅自挥霍、滥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高回报率的。

通过介绍大家要知道,非法集资案件本身流动性就比较大,参与人数又比较多,执法机关在侦办以后,虽然会组织人员对被骗去的金额进行清算,但是,被挥霍掉的,就只有当事人自行承担了。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在承担刑事责任以后,是不需要赔偿金额的。大家只能自己承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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