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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投资人款要得回来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22:59:35作者:

非法集资投资人款要得回来吗?

参与非法集资的受害者的权益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虽然有法律注明会责令罪犯退回,可是这并不是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范围之内,除非诈骗犯主动退还。因此可见,非法集资的危害之严重。

非法集资是诈骗犯常用的一种诈骗方式,它让许多求财心切的市民被骗的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非法集资的诈骗犯固然可恨,被逮捕后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受害者被骗的钱财又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关于非法集资投资人款要得回来吗的问题。

一、关于款项能否要回的相关条例

非法集资人被抓,需要等待案件办结,根据追回财物情况退赔。一般很难将全部集资款追回。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文如下,供你参考。也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一百六十四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二、非法集资案件中投资人如何做到合法维权

现在越来越多的非法集资案件爆发,或由于资金链断裂或控制人携款潜逃等原因,导致投资人的资金无法兑付,而酝酿成集体性维权案件,在这种案件中,投资人应当如何做到合法维权,本律师谈谈自己在实践中总结的若干经验。

1,投资人及其家人心态的调整。

被投资企业不能兑付情况发生后,存在较长周期才能进行处理,而这种处理程序较为繁杂,不可能存在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且会有太多反复情况出现。

第一,明确将自己的投资不能兑付的事情,告诉家人取得家人的理解与支持。

这种投资,一般都是家庭的主要资金投入,因此期望通过瞒通过拖延,是无法掩盖的,因此主动向家人进行说明,取得家人的理解与支持,才能缓解投资人内心的煎熬。

第二,做好长期斗争的准备,这种不能兑付的情况一旦出现,要想出现结果,一般都需要三年五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处理。

无论是被投资企业的资金链断裂还是资金被携款潜逃,都需要长期的时间通过运作,才能进行回款,因此长期的心理准备是非常必须的。

第三,做最坏打算,做最好准备,逐步调整心态,才能在长期的维权中取得先机。

投资人一开始就将不能兑付情况看成资金全部损失,将未来的回款,看成盈利,这样才是积极心态,整天唉声叹气,怨天怨地,不是健康良好的心态。

2、关注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依照其指示进行。

出现非法集资案件后,一般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都会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妥善处理,在工作小组成立后,要及时知悉其发布的信息,按照其指示进行操作。

一般工作小组会做如下工作:

第一,要求投资人登记债权或投资款。投资人应当将自己的身份证明、投资合同和投资款项的支付凭证准备好复印件,及时提交。

第二、签署相关和解或者兑付方案协议。投资人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决策是否签署。

第三,发布相关案件进程信息。

第四,接待投资人并将投资人的诉求转至相关政府部门。

3、关注或加入维权机构群,积极掌握相关信息

投资人加入某些维权群后,可以及时掌握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中有些将有助于投资人回款问题的解决。

综上所述,参与非法集资的受害者的权益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虽然有法律注明会责令罪犯退回,可是这并不是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范围之内,除非诈骗犯主动退还。因此可见,非法集资的危害之严重。公民最好不要参加非法集资,很难保障自身权益,如果不慎加入,可以参考上文合理合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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