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22:56:37作者:
对于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通常都是禁止假释的,终身监禁目前来说只属于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并不像有期徒刑那样是一种具体的刑种。而且终身监禁的对象也是特定的,只针对那些情节非常严重的贪污受贿犯,从死缓减成终身监禁后,就没有再减刑的机会了。
一、被判处终身监禁禁止假释吗?
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是禁止假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对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裁定中,应当明确终身监禁,不得再减刑或者假释。
终身监禁仅仅适用于贪污受贿犯罪,并且还是针对其中极其严重情节的罪犯。在被依法判处死缓之后,若之后有减刑为无期徒刑,就不得减刑、假释了。要注意的是,终身监禁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并不是新的一种刑种。因而,在关于终身监禁是用决定,而不是判处。
二、一般罪犯申请假释需要哪些条件呢?
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包括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3、实质条件。犯罪分子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三、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终身监禁的对象禁止假释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即便是被判处了无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中服刑的时间也不会一直等到罪犯去世。可终身监禁都不一样了,直到罪犯去世之前都是被关押在监狱当中的。这也是国家对那些重型贪污受贿犯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