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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男女双方自愿性关系这算违法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22:41:33作者:

未成年男女双方自愿性关系这算违法吗

在我国未成年男女如自愿发生关系的不构成犯罪。我国的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实施的犯罪,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得配合我国的司法机关的调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处罚这类违法的犯罪者。

一、未成年男女双方自愿性关系这算违法吗

如果女方自愿并且年满14周岁就不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二、量刑

根据199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

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

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可能是,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

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对于明知是未成年或以金钱方式实施犯罪的,我国的司法机关一旦发现将对这类人员进行严厉的惩处。对这类罪犯的惩处还会结合相关案件的案情和实际情况进行办理,确保这类违法人员得到应由的处罚,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标签:强奸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