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22:15:22作者:
一般来说,非法集资的规模比较庞大,涉及的人员也很复杂,所以,当我们被非法集资所骗,我们追回非法集资,还是十分困难的。很多情况下,我们参与非法集资的人,对于损失是自行承担的。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参与非法集资。
对于非法集资,大家一定是深恶痛绝的,被非法集资诈骗分子,骗过的受害人,对非法集资的后果想必不用小编多说。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多样化,而且犯罪分子比较狡猾,很多人一不小心参与了非法集资以后,往往会被骗去大量的金额,那么现在农村非法集资的钱能否要回来吗?针对这一问题想要了解的朋友可以一起来看一下下面的资料。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官员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官员”,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刑法关于经济赔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现在农村非法集资的钱能否要回来吗?
1、《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2、该《意见》第八条:关于跨区域案件的处理问题规定: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以由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处理。对于分别处理的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统一制定的方案处置涉案财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构成渎职等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4、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5、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也会这样问执法机关。广大市民们一定要清楚,非法集资案件在处理的时候,往往涉及的规模比较大,参与的人员比较多,即使能够抓住参与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被骗去的金额不一定能够讨回来,因为这些金额有可能被犯罪分子挥霍浪费,这种情况下,国家只能依法对他们进行惩处,也就是说我们一定要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圈套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