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20:44:10作者:
绑架案件当中的结合犯的具体情形是犯罪嫌疑人在绑架案件当中故意杀害受害者的,因其他因素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还有绑架受害者的过程当中又对受害者进行了抢劫的,为了对家属进行敲诈勒索而故意偷盗婴儿的,都是按照绑架罪定罪量刑的。
一、绑架罪中的结合犯主要是指哪些情形?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情形
2、绑架过程中故意伤害受害者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结合犯的特征
1、必须是数个独自的具体犯罪的结合。
2、必须是数个独自的具体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
3、数罪的结合基于《刑法分则》的规定。至于规定的方式,可以是明文规定,即明示的结合犯,也可以是默示的结合犯。
三、绑架案件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2、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其实绑架罪的结合犯也很好理解,通俗点来说就是虽然主体罪名是绑架罪,可是在绑架的整个过程当中又涉嫌有其他的犯罪行为,但是在定罪的时候是按照绑架罪处理的,比如杀害了受害者的,并不是同时构成了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