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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诉讼书范文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3-08-07 20:39:41作者:

信用卡诈骗诉讼书范文怎么写?

本案由某某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于xx年x月x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时间,任务,地址,事故经过,抓获地点,最终结果。

如今是一个信息化时代,也是网络快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在感叹时代发展的同时,也要小心提防各种诈骗,包括网络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等。但是如果遇到信用卡诈骗了,一定不能慌,要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接下来就来看一篇信用卡诈骗诉讼书范文。

XXX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被告人张某某,男,1973年**月**日生,公民身份号码:3408111973********,汉族,初中文化,个体经营者,户籍在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队**号,暂住本区**镇**路**号。2016年3月25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拘留,3月27日延长刑事拘留期限至三十天,4月6日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决定取保候审,4月13日由本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

本案由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于2016年4月13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4月1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016年4月13日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张某某对本案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3月24日18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本区九亭镇沪亭北路贝尚湾商业区工商银行ATM机上,从被害人袁某某遗忘的工商银行卡(卡号62220810010********)内冒领人民币15,000元。

2016年3月25日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张某某抓获,并从其处查获百元面额现金150张及一张工商银行卡(卡号62220810010********)。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被害人袁某某的陈述、证人顾某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扣押清单及照片、工商银行出具的交易明细清单、ATM机监控录像光盘等证据证实,被告人张某某于2016年3月24日18时许在本区九亭镇沪亭北路贝尚湾商业区的工商银行ATM机上,从被害人袁某某遗忘的工商银行卡(卡号62220810010********)内冒领人民币15,000元及案发后的退赃情况。

2、公安机关出具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证实,被告人张某某在作案时已达刑事责任年龄。

3、公安机关出具的案发及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张某某系被抓获到案。

4、被告人张某某的多次供述证实,其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上述证据来源及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张某某对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提起公诉,请依法审判。

此致

XXX人民法院

检察员:XX

2016年5月23日

附:

1、被告人张某某现取保候审于暂住地,联系电话1364160****。

2、侦查卷宗二册,证人名单一份。

3、《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一份。

4、《量刑建议书》三份。

5、相关法律条文。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是在我们受到伤害以后最直接的解决方式,这篇信用卡诈骗诉讼书范文让我们了解一旦遇到信用卡诈骗情况,应该做出怎样的选择,不至于手忙脚乱。但是我们在生活中还是要谨慎小心,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