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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罪成立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20:28:53作者:

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罪成立吗?

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罪是不会成立的,因为一般在开车的时候多数人都会尽可能正常的行驶以免撞到别人也会损害自己的安全,所以基本上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司机被其他因素干扰而被迫出现了事故,司机此时是以过失的形态被定罪的,所以不成立故意性质的伤害罪。

一、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罪成立吗?

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罪是不会成立的,因为依据我刑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不会是故意伤害罪,交通事故是属于意外的事故,并不存在故意伤害的主观意志。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交通领域的事故往往都带有过失的性质而不能绝对地就让司机承担最严重的伤害后果,如果司机是想故意让对方受伤而撞了别人就属于例外,此时按照规定这种伤害行为是要被公诉追责,甚至可能会因为受害人的伤情而被加重最终的刑罚。

本文标签:暴力犯罪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