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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七何时生效?

更新时间:2023-08-07 20:12:01作者:

刑法修正案七何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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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是我国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其颁布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行了多次修订,每次都加入不少新内容。其中刑法修正案七是非常重要的一部修订案,修改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七何时生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讲一讲吧。

一、刑法修正案七何时生效?

200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以下称修正案(七)),对刑法中涉及贪污贿赂犯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危害国防利益犯罪的一些条文作了修改,并增加了一些新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刑法修正案七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1、修改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增加了“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罪”的概括性规定

我国刑法分则在走私罪一节中对走私犯罪按走私对象的不同分别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走私淫秽物品和走私普通应税货物、物品作了规定。在第一百五十一条中对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作了具体列举,规定了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等犯罪。

2、修改了第一百八十条,增加了打击“老鼠仓”犯罪的刑法规定

修正案(七)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将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改为逃税罪,并作了重大修改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对偷税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作了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经过对上文的学习,我们对刑法修正案七何时生效有了清晰认识,刑法修订案七是2009年2月28日经全国人大讨论通过的,通过之日即生效。同时,刑法修订案七并没有法律溯及力,对于之前的犯罪行为,仍然根据之前的刑法的条款进行处罚。刑法修订案七对贪污受贿罪、侵害公民权利罪等都做出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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