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9:52:54作者:
在我国法律中终身监禁的概念是对贪污受贿罪行极严重的减为无期徒刑后不的再次减刑。在我国,针对贪污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如果贪污受贿数额很大情节非常恶劣的,可能判处死缓,这样等缓刑结束后执行终身监禁。这种措施对职务犯罪有很大的震慑作用。
一、法律中终身监禁的概念是什么?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缓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刑罚执行措施。而由无期徒刑转为有期徒刑后,如果再接着能够很好的服从管理、表现良好,那么还能再次给予相应的减轻刑罚,但减刑底线是不能低于十三年。相对于坐牢坐到死的终身监禁,还是有着很本质的差别的。
1、只适用于严重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衡量应当适用终身监禁的;
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死刑缓刑执行二年期满的的罪犯,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3、依法被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
二、无期徒刑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无期徒刑虽然就其词语意义上讲,是剥夺终身自由,实行无期限的关押,但实际上并不是将其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关押到死,而是只要犯罪分子有悔过自新的表现,就可以回归社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假释。此外,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释放。从我国执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罪犯并没有被关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会。所以说,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4、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典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综上所述,对贪污受贿犯罪行为,我国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对于贪污犯罪,最高量刑可以是死刑。当然,现在一般都是执行死缓,等缓期结束后可以转为终身监禁,这样一来,犯罪分子就不得申请减刑及假释,一辈子都要在监狱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