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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怎么量刑

更新时间:2023-08-07 19:33:14作者: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怎么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如果有非法捕杀、收购、买卖等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就需要被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的,并且根据情节的轻重同时可以处相应的罚金。

由于我们国家的野生动物越来越少,国家为了防止野生动物的灭绝,并设立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野生动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很难见到,物以稀为贵,很多人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去杀害、收购、买卖野生动物,这就是属于违法的, 根据我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 规定(一)》的第六十四条规定,如果他人非法去猎杀国家保护的稀有野生动物的那就是属于刑事案件,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如果有非法捕杀、收购、买卖等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就需要被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的,并且根据情节的轻重同时可以处相应的罚金;

如果非法捕杀、收购、买卖等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手段情节严重的,就需要被处有期徒刑五年到十年并且需要同时处相应的罚金;如果是违法手段情特别严重的就需要被处至少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处相应的罚金或者没收违法者名下的全部财产。

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去非法捕杀、收购、买卖野生动物的,除直接负责此事件的人需要进行量刑,单位及单位对此次事件的直接管理人或者他人负责人都是需要进行处罚的。单位一般都是处罚金,相关的负责人都是需要按照个人杀害、收购、买卖野生动物的罪进行量刑。

非法收购、买卖野生动物的量刑也是会依据国家对该野生动物的保护等级来量刑的,保护动物的等级分为三个级别,比如,我们国家的大熊猫、金丝猴等就属于一级保护动物,

如果是非法捕杀、收购、买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那就需要被处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同时需要被处罚金或者违法者名下的所有财产;

如果是非法捕杀、收购、买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比如棕熊、斑羚等,就需要被处五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需要被处一定的罚金;如果是杀害国家三级保护动物的,比如青蛙、小田鸡等,就需要被处有期或者拘役五年以下,同时需要处罚金。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