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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假释和减刑适用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19:32:46作者:

终身监禁假释和减刑适用吗

不适用,减刑、假释是为了在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是现如今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了终身监禁是不可以减刑假释的,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一、终身监禁假释和减刑适用吗

减刑、假释是为了在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是现如今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了终身监禁是不可以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

在中国法律中,没有终身监禁的刑罚种类。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对于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二、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

无期徒刑是不确定关押年限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这是我国的基本刑罚。属于相对终身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除了死在监狱的罪犯,我国还没有真正把某个人永久关押的现实案例。

终身监禁是确定关押条件(至罪犯死亡为止)的剥夺人身自由刑罚,我国现行法没有这样的刑罚。但是,终身监禁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可以假释的终身监禁,一种是终身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后者属于绝对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

我国的有期徒刑类似于国外的可假释的终身监禁,属于相对剥夺人身自由。但是,我国没有绝对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或终身监禁。

无期与终身不能划等号,无期到有期是一个自然过程,只要罪犯不在监狱故意犯罪等抗拒监管的行为,可以在一定年限后自然变更为有期徒刑。可假释的终身监禁必须通过假释审查,这样的审查有可能永远不通过,审查委员会的主观性较强。

终身监视是因为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进行假释就会危害社会,所以不可以进行假释。终身监视跟无期徒刑是差不多的,虽然是没有假释但是可以通过重大立功,或者是良好的表现进行减刑。不过在中国还是没有终身监视这个刑罚,一般都是无期徒刑。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