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9:09:10作者: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二者的犯罪动机有所不同;根据对案件造成的后果的不同,对于预备犯罪的行为较轻的可以做出减轻刑罚的处理决定,但犯罪预备的行为较为严重因此受到的惩罚也是相对较严重的。
一、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在法律中的解释以及对于结果的处罚都是有所不同的,具体的表现为:二者的犯罪动机有所不同;根据对案件造成的后果的不同,对于预备犯罪的行为较轻的可以做出减轻刑罚的处理决定,但犯罪预备的行为较为严重因此受到的惩罚也是相对较严重的。
二、相关内容拓展
预备犯罪和犯罪预备的区别:
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对于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要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三、主要应考虑的情节
1、是犯罪预备行为是否已经完成;
2、是犯罪预备行为本身能否导致实行行为造成重大危害结果;
3、是犯罪预备行为所反映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等。
预备犯罪和犯罪预备虽然在字面上只是顺序的不同,但是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概念和处罚都是完全不同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二者的行为都是对于法律的蔑视以及对他人人身财产自由安全的一种威胁,一旦发生,将会受到非常非常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