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7:31:53作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热门城市:乐亭县律师 东台市律师 上甘岭区律师 沙河市律师 荥阳市律师 嘉荫县律师 六安律师 忻州律师 七台河律师
关于疑罪从无原则,虽然是《刑事诉讼法》中基本原则,但是在相关的法条当中并没有具体的说明,不过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法条的内容,看出《刑事诉讼法》一直是坚持这个原则的。那么有关疑罪从无的法条内容是什么呢?读法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刑事诉讼法中哪些法条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二、什么是疑罪从无原则
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通过上文的分析解答,详细大家此时已经知道我国关于疑罪从无的法条有哪些了吧。只要侦查机关没有收集到相应的证据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的,那么就不能判其有罪,也就不能做出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