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7:06:09作者:
危害: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要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社会中贪污犯罪的司法案件时有发生,某些身在高位的官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等等不正当的行为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对社会和国家造成极其大的损失,下面是读法小编整理的有关贪污罪危害的资料,请详细阅读。
一、构成贪污罪构成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二、贪污罪危害有哪些?
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贪污受贿小案虽然数额上小,但其在群众心中造成的影响并不小,因为这些贪官是直接面对基层、面对老百姓的,所以他们的贪腐行为,在民众中造成的影响,会直接破坏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因此,笔者建议基层检察机关要转变“抓大放小”的思想误区,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只要构成犯罪,无论大案小案,都要坚决查处;其次检察机关要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此类犯罪案件的发生。
读完文章,相信大家对贪污罪以及贪污罪危害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了。贪污犯罪不是小事,无论所涉及的钱财大小,都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财富,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知识,可以咨询读法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