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6:38:59作者:
不属于职务侵占,如果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应当不管。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众所周知公司法人是企业存在的一种组织形式,其主要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那么如果公司法人以职务之便白条入账该受到怎样的处罚?公司法人白条入账侵占是否属于职务侵占?下面就由本网站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公司法人白条入账侵占是否属于职务侵占
公司法人白条入账不属于职务侵占,如果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应当不管。 如果已经清算,你个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院把公司的帐交给对方是没有依据的,你可以要求还给你。以上是对公司法人白条入账侵占属不属于职务侵占问题的解答
二、公司法人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称为商事公司,是依照商法或有关法律成立的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包括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以及股份两合公司等。英美法中的公司法人与大陆法有所不同,既包括营利性的也包括非营利性的,且仅指有限责任公司。我国目前的公司形式多样,大体上分为集资型和非集资型两种。集资型公司类似西方国家的公司,是由股东投资而成立,为企业联营的一种重要形式,非集资型公司属单一企业性质,如鞍山钢铁公司等
三、分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在大多数企业中,由于职员利用职位之便,行驶权利进行交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将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处罚。但是关于公司法人白条入账侵占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这一问题,相关的法律条例也给出了详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