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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16:32:59作者:

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6万元)、五倍(100万元)执行。

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法律中明确规定了构成此罪的只能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在实际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具体的数额,此时法律中要求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才行。不过除此之外,量刑处罚的时候如果认定数额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话,那么对罪犯的处罚自然也会重一些。那究竟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

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十万元以上。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

对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起点,仍是参照1995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中规定的"5000-20000"元,各省、市、自治区司法机关在确定具体标准时,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状况确定。

二、职务侵占罪的法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虽然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在名称上面很相似,但从本质上来看,这完全属于两种不同的犯罪。在认定职务侵占行为的时候,需要看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如果实际认定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话,则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一般是给予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本文标签:职务侵占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