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2020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07 16:32:37作者:

2020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五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确定基准刑。

职务侵占罪并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但对于此罪法律中也是对犯罪主体作出了特殊规定的,即只能由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实践中需要从实际的数额上面判断是否认定为犯罪。但在我国不同省市对此罪的量刑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下文中读法小编带来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一、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四川省高院发布《〈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五千五百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三十万元的,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不满二百万元的,每增加三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犯罪数额超过二百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除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两个以上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地位,并退清个人所得全部赃款的以外,宣告刑一般不得低于五年有期徒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具有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其他严重损失、影响恶劣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同时具备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增加基准刑的10%-30%;

(3)多次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在企业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进行职务侵占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捐助、社会保险、教育、征地、拆迁等专项款项和物资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6)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非法经营、走私、吸毒、赌博、行贿等违法活动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职务侵占最新数额规定 

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职务侵占对公司、企业的利益损害比较大,但此时如果实际侵占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那也是不可以认定行为人就构成犯罪的。不过是公司、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是可以报警处理,同时因为员工的行为损害到了公司、企业的利益,因此也是可以以此为理由将其开除,这属于合法开除的行为,公司、企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关于四川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本文标签:职务侵占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