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6:28:11作者: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伪证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热门推荐:挪用资金罪 挪用公款罪 职务侵占罪 盗窃罪 绑架罪 虚假广告罪 诈骗罪量刑标准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有的时候会将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错误认定为伪证罪,例如,将鉴定人由于疏忽大意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行为认定为伪证罪,因此一定要准确认定伪证罪。而认定伪证罪需要先了解此罪的特征,下面就让读法小编为您介绍伪证罪的特征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伪证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伪证罪的客体要件。因为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性质不同,同是伪证行为妨碍诉讼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伪证方式妨碍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活动的,不能直接以伪证罪论处。
伪证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
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所谓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指证人作了虚假的证明,鉴定人作了不符合事实真相的鉴定,记录人作了不真实的记录,翻译人作了歪曲原意的翻译。所谓隐匿罪证,指掩盖歪曲事实真相、毁灭证据,将应该提供的证据予以隐匿。所谓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主要是指对案件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或者对罪行轻重有重大影响的情节。如果伪证的事实无关紧要、对案件的处理影响不大,不能以伪证罪沦处。至于伪证行为是否造成了错判,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三)主体要件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记录人”,是指为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审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录的人。“翻译人”,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为案件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翻译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陷害他人的意图或者隐匿罪证,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如行为人因粗心大意,工作不认真,或者学识、业务能力不高而作出了错误的鉴定结论、记录、翻译,或者因错记、漏记、错译、漏译等而不能反映原意,等等。
一般来讲伪证罪存在于刑事诉讼当中,并且还要是特殊主体才能构成此罪,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此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读法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