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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羁押申请的范本可以递交给什么部门

更新时间:2023-08-07 16:18:02作者:

变更羁押申请的范本可以递交给什么部门

变更羁押申请的范本可以递交给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期间均可申请取保候审以变更强制羁押。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

一、变更羁押申请的范本可以递交给什么部门

关于变更羁押方式申请书可以递交给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期间均可申请取保候审以变更强制羁押。

二、变更羁押期限和延长拘留期限的区别?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限为37日,逮捕的最长期限为7个月,到了期限后,没有释放也没有变更强制措施,就叫超期羁押。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出现法定事由时,可以延长羁押期限,甚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三、哪些情况可以延长羁押期限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四、刑诉法变更羁押期限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限为37日,逮捕的最长期限为7个月,到了期限后,没有释放也没有变更强制措施,就叫超期羁押。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出现法定事由时,可以延长羁押期限,甚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要知道在我国对于变更羁押方式的申请书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如果没有提起诉讼的话,一般就需要将羁押的对象释放。不过,一些特殊情况的除外,执法机关也是可以依法变更羁押方式的。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