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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7 15:50:54作者:

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在认识因素上,对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估计不同。故意杀人中行为人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并未发生错误的认识和估计;过失杀人由于外部条件,实施行为时,他人死亡的结果可以避免,即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客观事实发生了错误认识。第二,在意志因素上有重要区别。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听之任之。

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都是直接导致他人死亡的方式,虽然两种罪行都是导致一样的后果,但是因为性质的不同。法律对于两种罪名的量刑是不一样的。今天读法整理了关于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的资料,供大家阅读了解。

过失杀人是指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由于疏忽造成的杀人、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一、客观方面区别

故意杀人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杀人行为。

第一,杀人的行为方试多种多样,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第二,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只有人被杀死,才成立犯罪既遂。

第三,若像投放危险物质罪、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杀人,没有危及公共安全才构成本罪,如果危及公共安全则构成公共安全方面的罪。

第四,正当防卫等正当行为致他人死亡的,如果符合正当防卫行为的条件,不构成本罪;

第五,对尸体实施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属于对象的认识错误和不能犯未遂。

过失杀人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区别

故意杀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动机不影响定罪。

过失杀人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梳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三、主体区别

故意杀人本罪的主体为已满14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过失杀人主体是已满16周岁的自然人。

对过失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直接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定过失致人重伤罪,即使过失致人重伤中不包括致人死亡的情况。

本罪与其他过失犯罪的区别:

1、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就不再以本罪论处,而应定公共安全方面的犯罪;

2、如果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就按照特别优先的原则处理,例如交通肇事罪中也会出现过失致

四、处罚区别

犯过失杀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故意杀人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法律适用区别

过失杀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的资料,因为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两罪的区别十分微妙,因此我们要认真的对待两者的区分。因为主观方面的原因,对社会的危害也不相同。法律对于两者的量刑差别很大。还有其他疑问,建议到读法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