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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8-07 14:52:59作者: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办

对于完全的精神病人,即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对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犯罪,依照刑法的规定,在其头脑清醒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通过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来履行赔偿。

司法实务中,只有那些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犯罪主体条件的人,我们才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和其所犯罪刑对其进行处罚。而要是精神病人犯罪的话,有的情况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有的情况下却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到底精神病人犯罪该怎么办,怎么处理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人侵权谁来赔

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精神病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告该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顺序确定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员会、村委员会同意也可担任监护人。如没有上述人员,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经法院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民事侵权行为的,如其本身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单位担任监护人除外,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

阅读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大家都已经清楚,对于精神病人犯罪的并不是就一定不用负刑事责任。要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那么还是要按照其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要是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犯罪的话,那么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不过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读法小编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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