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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冰毒多少克判死刑

更新时间:2023-08-07 14:42:01作者:

贩卖冰毒多少克判死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关于贩卖毒品的犯罪,并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而是一起规定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的,即刑法第347条。而这其中就有具体的贩卖冰毒的处罚规定,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贩卖毒品死刑处罚的内容,为您具体介绍贩卖冰毒多少克判死刑的问题,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贩卖冰毒多少克判死刑?

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

1、鸦片1000克以上;

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

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5、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6、吗啡一百克以上;

7、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g/支规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8、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μg/支、片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9、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10、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11、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综上,根据法律的规定,贩卖冰毒也就是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就可以判处贩卖者死刑,不过这里还需要大家注意,是可以判处死刑,而不是应当判处死刑。

二、贩卖毒品罪的认定是怎样

(一)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二)本罪的既遂与未遂

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通过上文的详细讲解,我们可以知道,如果行为人是贩卖的冰毒的话,那么只要数量达到50克以上,则就可以判处其死刑。同时,读法小编还为大家带来了贩卖毒品罪认定方面的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延伸阅读:

贩卖毒品罪的司法解释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