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4:31:24作者: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如果任何公民做出了违反法律的行为,也都将会受到处罚,那么国家也会按照案件的严重程度处以不同的刑罚,可适用缓刑的刑罚有哪些?按照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以适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如果任何公民做出了违反法律的行为,也都将会受到处罚,那么国家也会按照案件的严重程度处以不同的刑罚,可适用缓刑的刑罚有哪些?按照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以适用。
一、可适用缓刑的刑罚有哪些?
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缓刑适用的范围。
这个范围内的犯罪人员的罪刑与缓刑执行是相适应的,通过缓刑的执行,让他们在社会监督之下进行改造有利于犯罪人员的家庭稳定,有利于促进犯罪人员更好的改造。还可以让他们创造出物质财富,同时也可以避免大量捕人,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这也体现了刑罚经济原则。
短期自由刑是缓刑适用的基本刑种,因此现代各国普遍规定对被判处短期自由刑的犯罪人可以适用缓刑。有的国家还对短期自由刑作了进一步分类,如现行日本刑法典将自由刑分为惩役、监禁和拘留,根据该刑法典第25条的规定,可以适用缓刑的自由刑为惩役和监禁,对拘留不得适用缓刑。我国刑法也仅规定可以适用缓刑的自由刑为有期徒刑和拘役,因而管制不得适用缓刑。
二、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应对现行缓刑适用条件加以修改完善,规定为: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所犯罪行属非恶性犯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过失犯罪的;
②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
③从犯、协从犯,犯罪情节轻微的;
④未成年人或者精神障碍的;
⑤赔偿被害者的损失或者被害人请求免予处分的;
⑥属初犯、偶犯,因判刑失业,家属无人抚养,陷于失学,受馁状态的;
(三)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的。
对缓刑的适用条件进行完善的理由。一是属恶性犯罪的,即使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量刑。这是由犯罪性质所决定,恶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历来是重点打击的对象,行为人参与了恶性犯罪,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大,存在较大的危险隐患,适用缓量刑放在社会上考察,不利于打击犯罪。二是将适用条件具体化加以明确规定,易于把握。能够准确界定适用范围,防止滥用缓刑,并且能够把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这种不确定状态在考验期间得以实际考察证实,既可以对那些确已改过的罪犯,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体现宽大政策,也可以使那些弄虚作假、无心悔过的罪犯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法律的尊严。三是将现行只有累犯不能适用缓刑的限制,扩大为“未受过刑罚处罚,未因同种行为受过劳动教养或者三次以上治安处罚”,能更有效地发挥刑法的威慑力。行为人因违法行为受过刑罚处罚、劳动教养或者治安处罚后,理应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真心改过,若再犯犯罪或者再实施同种违法行为的犯罪。
在近几年中,我国的法律不仅会规范着公民的行为也会在各个方面保障着公民的权益,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期后将会有一定的考验期,那么在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嫌疑人再次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不仅会撤销原先的缓刑处罚,还会对重新犯下的罪行进行审判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