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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身份证件罪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14:17:47作者:

盗用身份证件罪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关于相应的犯罪行为,在刑法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说相应的行为人的行为确实符合了相应的构成要件的话,比如说存在着盗用身份证的情况,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盗用身份证件罪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关于相应的犯罪行为,在刑法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说相应的行为人的行为确实符合了相应的构成要件的话,比如说存在着盗用身份证的情况,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盗用身份证件罪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盗用身份证件罪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治安管理条例》对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规定

1、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2、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刑法修正案(九)》对居民冒用他人身份证的处罚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解读

该条为新增,进一步扩大处罚范围,即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窃的身份证明的证件,也按照犯罪处罚。该罪与第二百八十条不同之处在于,不属于行为犯,而是情节犯,即使用或盗用行为必须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入罪。主观方面是明知,即知道或应当知道使用的是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件。客观方面,使用行为必须发生于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如购买火车票、机票时。反过来,非上述场合的使用,如在公民之间的使用,则不构成本罪。该罪只有一个量刑档,即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件而言,实践中的难点在于明知和情节严重的认定,新条文并没有给出确切的标准,司法解释出台前,只能由法院自由裁量。

我们国家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于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解释,如果其行为符合了盗用身份证件的构成要件的话,那么会被判处拘役或者是管制,同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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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