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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能判多少年?

更新时间:2023-08-07 14:14:28作者:

多次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能判多少年?

多次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判刑最少在三年以上,至多可以判十年徒刑。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本身就是比较严重的犯罪手段,犯罪分子又多次招摇撞骗的,更应该严惩,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招摇撞骗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就应认定多次。

一、多次冒充警察招摇撞骗能判多少年?

犯罪分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的身份,骗取他人钱财,损害了人民警察形象和公共威信,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冒充人民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依法应从重处罚,通常判刑在三年以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多次冒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应属于加重的情节。多次招摇撞骗应成为该罪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依照司法实践,多次一般可认定为三次或三次以上。

二、招摇撞骗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例如,为了骗取某种政治待遇或者荣誉待遇,甚至为了骗取“爱情”,玩弄异性等。但本罪的主观恶性一般限制在“骗”的范围内,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抢劫、强奸的故意,冒充国家关工作人员只是一种给受害人心理上造成威胁,使之不敢反抗的手段,属于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

例如冒充缉私人员,威胁走私分子交出走私物品;冒充司法人员,逼迫被告人家属与之发生性关系等,都应分别以抢劫罪、强奸罪等论处。如果不只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例如,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是出于虚荣心的,单纯为了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为了顺利住宿或购买车船票而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都不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属于刑法上加重处罚情节,犯罪分子多次采用这种手段骗取受害人财物,达到三次以上的,属于多次招摇撞骗,判多少年需要法院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但是应当不低于三年。并且不得适用缓刑。

本文标签:金融诈骗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