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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无罪过事件?

更新时间:2023-08-07 14:03:36作者:

哪些是无罪过事件?

根据刑法第16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中的无罪过事件包括以下两种情形:1、不可抗力2、意外事件。这两种都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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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过通产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那么我国的无罪过事件有哪几种呢?下面,读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刑法第16条的规定,我国刑法的无罪过事件包括两种情形:

(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1、不可抗力的特点

(1)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事件。

(2)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控制的事件。

(3)不可抗力是独立于当事人意志和行为以外的事件。

(4)不可抗力是阻碍合同履行的客观事件。

(二)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1、意外事件的成立条件

(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2)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3)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可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

2、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

(1)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2)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3)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的原因所引起。

“不能预见”是指当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发生损害结果不但没有预见,而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当时的具体条件,行为时也根本无法预见。从认识因素上来讲,行为人没有认识到其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意志因素上来讲,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行持反对态度。

任何罪过都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意外事件与不可抗力,或者缺乏认识因素,或者是缺乏意志因素,从而不具备构成罪过的条件,因此,不管客观上造成了多么严重的损害结果,对无罪过事件都不能追究刑责任。

我国的无罪过事件只有不可抗力事件和意外事件这两种,这两种事件的发生行为人是无需承担责任的。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登录读法官方网站进行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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