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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的办案单位是公安机关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14:02:18作者:

行贿罪的办案单位是公安机关吗

行贿罪的办案单位一般都是公安机关,普通的自然人犯罪都是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的,受贿案件的办案机关通常是监察委。对公安机关来讲,发现犯罪嫌疑人累计行贿的数额够3万元,或特定情况下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就可以立案侦查了。

一、行贿罪的办案单位是公安机关吗?

行贿罪的办案单位是公安机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对于行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不认罪能定罪吗?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在刑事案件当中公安机关本来就具有侦查的权利,除非犯罪主体比较特殊。所以,其他人要举报行贿这种犯罪行为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也能够到人民检察院,因为行贿受贿是一体的,随着行贿案件的调查深入,自然也会确认了受贿者的犯罪信息。

本文标签:贪污受贿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