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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3-08-07 13:58:48作者: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的,判决生效之日起,5年内没有任何民事和刑事罪过的,有期徒刑就不再生效了。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缓刑不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而是一种刑事处罚的制度措施。判处缓刑的犯罪人员如果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机会被撤销原有期徒刑的处罚,但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符合缓刑的适用规定。那么具体来说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适用情况是什么?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除此之外如果犯罪人员属于75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期间的妇女等不适宜服刑的情况,也可以适用于缓刑。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无再次犯罪的情形,则可免于刑事处罚。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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