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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犯罪有哪些要照顾的地方?

更新时间:2023-08-07 13:47:29作者:

对未成年犯罪有哪些要照顾的地方?

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2、分案处理原则。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3、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原则。4、和缓原则。尽量不要采取激烈、严肃的诉讼方式,在询问时应教育式、启发式耐心开导。5、全面调查原则。6、不公开审理原则。

未成年人是已经满14周岁但是不满18周岁的人群,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属于未成年犯罪。弑母案的孩子年龄不在这个范围内。

由于未成年人心理生理正属于由幼稚向成熟的过渡期,独立意识提升、自尊心较强,决定了他们的行为很难遵守社会规范,叛逆期易感情冲动,行为具有盲目性、跟随性因而犯罪的心理还未定型,教育改造的因素比成年人多,我国规定了特殊的适用于追诉未成年人犯罪的一种特殊的刑事诉讼程序。

对未成年犯罪有哪些要照顾的地方?

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2、分案处理原则;

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3、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原则;

4、和缓原则;

尽量不要采取激烈、严肃的诉讼方式,在询问时应教育式、启发式耐心开导。

5、全面调查原则;

6、不公开审理原则。

未成年人的判断是非能力自我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这就需要家长时刻关注未成年人,预防犯罪,通过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其远离犯罪,尽快走上正确的道路。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对社会危害不大,不起诉更有利于教育感化的刑事案件在一定情况下还会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

本文标签: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