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3:36:23作者: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三条第5款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现在的社会已经进入了法治时代,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遵纪守法,但是有一部分人如果触犯了法律,对其直系亲属或者子女有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情节严重,被拘役后子女能当兵吗?针对这个疑虑,我们为您整理出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解答大家的问题。
一、被拘役后子女能当兵吗?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三条第5款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第十三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第二十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市征兵办公室的安排和要求,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他们的现实表现。
第二十二条规定,县、市征兵办公室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当逐个进行政治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三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对公民参军,是对应征入伍人进行体检、政治审查等,并未规定应征入伍人的直系亲属犯罪就不能入伍。
由此可见,我们国家的法律并没有出台因为家人犯了法律被拘役而使其子女或者亲属不能当军人。如果还有人会说是有影响的,也请大家不要听信这种谣言,我们老百姓也有权利对这种事情进行抗争。因此,如果一个人犯罪被拘役,他的直系亲属和子女并不会因为这样而不能当兵,也不会因此不能报考公务员等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