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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缓刑交罚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更新时间:2023-08-07 13:13:12作者:

判缓刑交罚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根据诈骗金额、犯罪情节等作出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小的话,可能判处缓刑,并处罚金。那么,判缓刑交罚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到大致了解。

一、判缓刑交罚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罚金是刑罚的一种,和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是并列的。缓刑针对的是轻罪,判处有期徒刑等较轻微的刑罚,可以适用缓刑。如果在宣判缓刑的时候,并处罚金的话,就要交罚金。如果没有并处罚金的话,就不用交。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二、缓刑的考验期是多久?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综上所述,罚金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制订判缓刑交罚金的标准,主要是根据案件社会影响程度、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经济承受能力及违法所得等。一般来说,重大经济类犯罪中,犯罪嫌疑人被处罚金的数额较大,比如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