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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和拘役区别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7 13:11:46作者:

缓刑和拘役区别有哪些?

1、适用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以及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2、执行不同:拘役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缓刑暂不执行刑罚,如果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或没有犯新罪,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我们发现,法官在对刑事案件量刑处罚的时候,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很多时候也会同时的宣告缓刑。这就让很多人搞不明白了,究竟这个缓刑和拘役区别有哪些,为什么在判处拘役的同时也可以判缓刑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读法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和拘役区别:

一、适用对象不同: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执行不同:

拘役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为:探亲;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缓刑暂不执行刑罚,如果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或没有犯新罪,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综合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就缓刑和拘役区别而言主要表现在两个人方面,即适用对象和具体的执行上面存在差异。当然,并不是说只要被判拘役,那么就一定可以同时宣告缓刑,这还要看是否达到了宣告缓刑的条件才行。如果属于累犯的话,则就不能适用缓刑。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