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犯罪嫌疑人在缓刑期间可以工作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12:49:18作者:

犯罪嫌疑人在缓刑期间可以工作吗?

可以上班。判处缓期执行并没有剥夺他其他的各种民事权利和公民权利。劳动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只要他有自由,遵守缓刑期间的各种规定,可以上班,至于到哪里上班那是看各种职业对岗位提出的具体要求来定的。

经犯罪嫌疑人本身,或者代为处理诉讼事宜的律师提出缓刑请求,司法机关在其提交上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发现满足条件的,可以判处执行缓刑。根据司法实际,我们可以知道,被判处缓刑的出体,其对社会没有烟瘴的危害,那么,规定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缓刑期间可以工作吗?

一、缓刑人员缓刑期间可以工作吗?

可以的。缓刑除了党政领导职务、参军、大公司的领导等法律不允许,其余工作通常可以做,原来有单位的甚至可以保留身份。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在执行缓刑之后,可以在原单位就职,但是就事实情况来说,被判处缓刑的人,由于自尊心作祟,一般不会再到原单位就职,此时,再找新的工作是比较困难的。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