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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累犯不适用减刑吗 累犯包括哪些类型

更新时间:2023-08-07 11:38:07作者:

对累犯不适用减刑吗 累犯包括哪些类型

1、 累犯 是指曾经已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服刑完毕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有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的犯罪。2、累犯应当从重处罚。3、累犯不适用缓刑。

相信大家对累犯并不会感到陌生,在司法实务中认定构成累犯是比较严格的,毕竟法律中规定对于累犯需要从重处罚,同时累犯也不得缓刑和假释。那实践中是不是同时对对累犯不适用减刑呢?可能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读法小编来为你作介绍吧。

一、对累犯不适用减刑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减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满足《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仍然可以减刑。

二、累犯包括哪些类型?构成累犯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的刑法规定中,累犯包括两种类型。一种累犯叫一般累犯,另外一种叫特殊累犯。

(一)一般累犯。所谓一般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的普通累犯,即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通过上述的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构成一般累犯的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 前后两罪皆为故意犯罪。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前后两罪有一个是过失,则不构成累犯;

2、 前后两罪被判处的刑罚必须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刑罚种类。

3、 后罪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5年以内。注意这里的执行完毕指的是主刑的执行完毕而非附加刑的执行完毕。此外,这里的“赦免”指的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特赦。

(二)特殊累犯。所谓特殊累犯,指的是我国《刑法》第66条规定的累犯,即指原先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一类罪的犯罪分子。

从上述的定义中,我们同样可以知道,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有以下几方面:

1、 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当中的任何一类罪。需要注意的是,后罪并不一定的同一个罪名,只要满足同一类罪即符合条件。

2、 前罪和后罪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何种刑罚及轻重,都不会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这是因为前后两罪的主观恶性太大,有很大的人身和社会危险性,因此,即便最后前后罪有被判处拘役或管制的,同样不会影响成立特殊累犯。

3、 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但两罪之间的时间间隔没有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区别于普通累犯的一个特点。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