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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的抢劫罪有哪些情形?

更新时间:2023-08-07 09:51:03作者:

转化的抢劫罪有哪些情形?

以下三种情形可构成转化型的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情形。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事后抢劫的情形。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聚众打砸抢中的抢劫罪。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转化的抢劫罪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抢劫情形。很多人不了解什么是转化的抢劫罪?也不知道转化的抢劫罪有哪些情形?转化的抢劫罪怎么量刑等问题。下面由读法小编为您介绍有关转化的抢劫罪的知识。

依照《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之规定和《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

转化型抢劫罪,必须具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前提条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主观条件以及“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客观条件。以上三个条件只有紧密关联、完全具备,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是前提,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是其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其行为方式。

符合这三点就是转化型抢劫罪。之前这三种犯罪都是仅仅侵犯公私财产权的,但是由于暴力的使用,使得行为人侵犯的客体不仅仅是财产权,而加入了对人身权的侵犯,故而性质上转化为同时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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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暴力犯罪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