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09:26:48作者:
案子开庭并不一定会判刑,案件的判罚是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和造成的犯罪后果来认定的,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或者犯罪事实认定不能明确的,则是可以不予判刑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案子开庭就一定会判刑吗?
案子到了法院,大多数都会判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宣告无罪。《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如下:
1、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5、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6、第二百一十五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诉讼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开庭的情况下,一般是犯罪事实已经得到了认定,所以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判刑处理的,但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