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08:51:28作者:
其实目前为止最高法都没有关于截留行贿款的详细规定,所以像截留行贿款的这种做法,必须要根据整个行贿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分析,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介绍人私自截留了行贿款,法院一般也是按照介绍贿赂罪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
一、行贿截留高法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关于截留行贿款的详细规定,如果是介绍人截留了行贿款的话,那介绍人构成介绍行贿罪,《刑法》有关介绍贿赂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不满上述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使行贿人获取非法利益而介绍贿赂的;
(2)3次以上或者为3人以上介绍贿赂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介绍贿赂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关于行贿罪的规定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行贿罪的定罪和量刑标准予以明确。该解释规定: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按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或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四种特定情节之一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百万元以上;或者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四种特定情节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
没有人会大张旗鼓的去张扬行贿受贿的行为,有些时候行贿人没有直接把钱交给了具体的对象,可能是委托某位工作人员交给当事人的,然而也存在着工作人员就把这笔赃款截留了下来,可是,工作人员之前也没有介绍当事人进行行贿的,如何定性需要立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