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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08:22:00作者:

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成立条件是,只要嫌疑人有抢夺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的行为即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规定,嫌疑人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的话,判处3~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不知道是国家机关公文的,不能按照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定罪。

一、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未成年涉嫌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涉嫌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 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由此可见,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也是行为犯,如果犯罪嫌疑人知道是国家公文仍然抢夺,嫌疑人抢夺国家公文可能也是为了窃取国家秘密,但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要抢夺国家公文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