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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更新时间:2023-08-07 08:05:40作者:

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构成条件是,嫌疑人侵犯到了重要领域或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主体原则上是一般主体,但司法实践中都是具有较高计算机专业知识的管理员或维护保养人,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客观表现是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

一、哪些条件会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国家重要领域和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在实践中,行为人往往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技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口令或者许可证明后冒充合法使用者进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有的甚至将自己的计算机与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本罪的主体往往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有的是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有的是计算机管理、操作、维护保养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表现是故意。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对维护国家领土安全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一般情况下,国家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都是高度保密的,但是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行为犯,无论嫌疑人是否得逞都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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