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犯罪嫌疑人涉嫌两项罪名能判拘役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07:58:54作者:

犯罪嫌疑人涉嫌两项罪名能判拘役吗

犯罪嫌疑人涉嫌构成两项罪名的是不太可能判处拘役的,因为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犯罪情节都很轻,而且罪犯本人的人身危险性也较小,如果有两项罪名,嫌疑人是要被数罪并罚的,但法律也没有规定有两项罪名的情况下绝对不能判拘役,只是可能性很小。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两项罪名能判拘役吗?

涉嫌两项罪名一般是不能判处拘役的,适用拘役刑,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较轻,只需要处以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

2、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需要以短期关押,就可以达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

二、拘役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有两项罪名数罪并罚的刑期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综上所述,有两项罪名能不能判拘役的这个问题没有绝对标准的答案,只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有两项罪名还被判处拘役的案例是很少的,两项罪名数罪并罚的刑期,也要根据这两种犯罪行为被判处的刑罚确定。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