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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单位受贿罪辩护词模板主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07:49:35作者:

不符合单位受贿罪辩护词模板主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被告人和被告单位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从接受捐赠的性质来看,被告单位、被告人及捐赠单位的行为,都不存在违法动用国有资产的问题。从资金取得的方式来看,捐赠行为本身是合法的,被告单位接受捐赠的行为也是合法的,没有侵犯他人合法利益。

现实社会中,经常出现有人为了走捷径而做出贿赂上司以及他人的情况。出现了不平等的竞争,同时损坏他人的利益的情况,因此总是出现因为单位受贿而进行法律辩护,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讲解有关单位受贿罪辩护词模板主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不符合单位受贿罪辩护词模板主观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知不符合单位受贿罪辩护词模板主观构成要件是那些,通过受贿罪属于渎职罪的范畴,其犯罪的构成,在行为人的主观要件中,必须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产生侵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的危害活动,并且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但为了非法获取他人的贿赂而希望和追求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被告人和被告单位的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不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

从接受捐赠的性质来看,被告单位、被告人及捐赠单位的行为,都不存在违法动用国有资产的问题。从资金取得的方式来看,捐赠行为本身是合法的,被告单位接受捐赠的行为也是合法的,没有侵犯他人合法利益。

三、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在客观方面不具有为承包单位谋取利益的权利和职能,其行为与承包单位是否能取得工程款的利益不具有因果关系

根据我国刑法对“单位受贿罪”的规定,行为人必须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单位受贿罪”。

四、被告人几年来所经历的种种遭遇,具有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政治影响,不能简单地以本案其他被告人的口供定性

判决一个人或一个单位是否有罪,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格规定。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在财经纪律和制度范畴的衡量中,是不称职和不合格的,但行政法规及规章不等于法律,违反财经纪律绝对不能等同于触犯刑法,不能因为被告人的特殊身份而认定其行为就是犯罪。

做一位合法的公民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每一个的基本义务。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以及发展的社会,都需要每一个公民去守护,拒绝犯罪人人有责,创建美好的生活,不要让犯罪影响你美好以及憧憬的未来,不要让犯罪阻挡你前进的脚步。


本文标签:贪污受贿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