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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06:24:18作者: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或个人受贿金额不满5000元,但是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应该予以立案。

什么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怎样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小编在下文作了详细介绍,详情请看下文。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处罚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认定以及立案标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浏览!

 

本文标签:贪污受贿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