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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故意用棍打人什么罪

更新时间:2023-08-07 06:16:59作者:

嫌疑人故意用棍打人什么罪

故意用棍子打别人的这种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造成被打者轻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伤情鉴定结果在轻伤以下的,比如显示为轻微伤的话,当事人是不构成犯罪的。

一、嫌疑人故意用棍打人什么罪?

故意用棍打人涉嫌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殴打他人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轻微伤害”处罚的,但不执行拘留的;

三、故意伤害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文)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XX,男, XXX年XXX月XXX

日生,汉族,住XXXXX号。身份证号:XXXX,联系电话X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XXX,男,XXX年XXX月XXX日生,XXX人,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X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2、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XXX年XXX月XXX日,XX、XX等......。

综上所述,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XX的犯罪行为给原告XX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X年XXX月XXX日

关于用棍子打人的这种做法,并不是只要用棍子打人就一定构成犯罪,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应当对当事人处10天到15天不等的治安拘留。而且公安机关调查的时候,也要根据具体的案情确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