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06:14:35作者:
对刑事案件决定不予起诉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而此时案件通常也还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之后,案件自然不会到法院,因此就不会涉及到法院如何处理的问题。但要是案件是法院允许检察院撤回起诉之后,检察院又决定不予起诉的,这样的情况下其实也与法院无关,不需要法院处理什么。
一、法院对检察院不予起诉后怎么处理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书应当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因此,不起诉是检察院在案件还没有起诉到法院前,审查起诉过程中以职权作出的决定,无须法院如何处理。有些案件是法院作出允许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裁定后,检察院又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的,也与法院无关了。
二、不予起诉会有案底吗
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阶段主要有五个,包括立案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以及执行阶段。每个阶段有不同的司法机关负责,而是否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这个决定权在人民检察院,若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那么案件就不会进入到审判阶段,自然也就与法院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