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盗窃罪有哪些特殊情形?

更新时间:2023-08-07 06:10:57作者:

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盗窃罪有哪些特殊情形?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未遂犯,从犯从轻处罚。盗窃罪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后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认定。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对盗窃罪的犯罪分子进行处罚时,需要结合起实际行为,同时也要考虑其是否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大家知道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吗?接下来,读法小编为您做具体介绍。

一、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一)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50%。

(二)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三)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二、盗窃罪有哪些特殊情形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有以下几个特殊情形:

(一)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其盗窃数额应当根据行为人盗窃后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认定。

(二)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三)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四)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五)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帐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巨大的。

(六)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被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七)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八)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九)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十)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十一)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

(十二)骗小孩子的包或者用硬币从投币机里骗取钱物的,也以盗窃罪定罪。

关于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读法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实践中,盗窃罪存在较多的特殊情况,此时对数额的认定是比较困难的,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读法的在线律师。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