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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法定刑是什么,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7 06:09:50作者:

危险驾驶罪法定刑是什么,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危险驾驶证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从轻情节:1、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2、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3、驾驶距离较短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4、及时停止驾驶行为的。。5、积极赔偿损失的。

法定刑是指《刑法》中规定的对具体某个犯罪的量刑标准,因此每个具体犯罪都是有自己的法定刑。不过不同的犯罪,法律规定的法定刑不太一样,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是什么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危险驾驶罪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对于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情节的设置和运用,我们认为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1)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

(2)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

(3)驾驶距离较短,如驾驶车辆刚起步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

(4)发现自己不能安全驾驶后,及时停止驾驶行为的;

(5)积极赔偿损失的。

最近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修改,但是对其量刑却没有做出改变,也就是说此时对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定刑还是处拘役,并处罚金。希望读法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